河南日报农村版记者焦宏昌 通讯员孙金男

杞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工作中做到闻警而动,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放在首位。2024年8月27日,该院就执结这样一起欠款案。

杞县法院执行干警闻警而动执结欠款案  第1张

近日,该院执行局承办法官孙德华接到申请人电话,申请人表示被执行人颜某某在新疆乌鲁木齐经营的一家干果批发市场正在营业,而且被执行人也在市场内。

随后经承办人向领导汇报案情后次日由王任任带领张宝成,王鼎三名同志前往千里之外的乌鲁木齐,到达当地后第一时间取得当地法院同志的配合,简单介绍案情后,下午4时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所经营的干果市场。

经过一天一夜的蹲守,拘传被执行人后,被执行人表示自己的生意刚开始并没有能力履行义务。看着案件的进展到了瓶颈,执行干警王任任转换办案思维,与其该干果市场所有股东沟通,因被执行人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同时,后面会影响到对公司的发展和经营,包括对公司的影响,经过王任任法官两天的释法明理的沟通后,公司股东表示考虑为了不影响到公司的发展,所有股东包括公司愿意自愿对该笔债务的承担,经调解公司股东当天偿还五万元,下余欠款于2024年9月30日前一次性偿还完毕。

审核:李相瑞

编辑:马蕙霞